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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金钟·大雁城10号楼预测绘变更成果公示

衡阳市金钟·大雁城10号楼预测绘变更成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衡阳市房产测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房产面积测算公开、透明,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对由衡阳市金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钟·大雁城”项目10号楼的预测绘变更成果予以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钟·大雁城
开发建设单位:衡阳市金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具体位置以规划审批为准)
本次公示楼栋:10号楼

二、 公示事由

本次公示为预测绘成果变更公示。因项目方案优化调整,10号楼的部分户型布局、公共部位设计发生了变更,导致房屋的预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面积等测绘数据相较于此前已公示的预测绘成果发生了变化。为确保持续提供准确的预售面积依据,维护市场秩序,现对变更后的预测绘成果进行公示。

三、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的核心内容为“金钟·大雁城”10号楼变更后的《房屋面积预测绘报告》摘要,主要包括:

1. 整栋楼的总建筑面积、总套内面积、总分摊面积。
2. 各套(单元)房屋的坐落、房号。
3. 各套(单元)房屋的预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4.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构成说明。
5.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原因简述。
(注:详细的预测报告书及相关图纸可于公示地点查阅。)

四、 公示时间与方式

  1. 公示期:自即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
  2. 网上公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3. 现场公示:“金钟·大雁城”项目销售现场醒目位置。

五、 相关权利义务告知

  1.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已认购该楼栋的购房者)对公示的预测绘面积成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测绘管理科或开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依据。
  2. 开发建设单位应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责解答公众咨询。
  3. 本次公示的预测绘面积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及预售资金监管的依据。房屋竣工后,将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作为最终产权登记面积,实测与预测面积差异处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六、 联系方式

1. 监督单位: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测绘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4-XXXXXXX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XXXX路XX号

2. 建设单位:衡阳市金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34-XXXXXXX
地址:项目销售中心

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购房者,在公示期内进行查阅与监督。确保测绘成果公开、公平、公正是我们的职责,共同促进衡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特此公示。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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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6 02: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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